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内在作用和影响分析探讨 |
作者:贺先球 |
来源:互联网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2009-3-11 10:34:29 |
> 5.2 投标人计价依据的问题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所遵循的计价原理仍然按照传统的定额计价规定,即“工程造价=∑(工程数量×相应单价)”,清单计价较之定额计价具有优越性,是这种方法为众多潜在投标人提供了平等竞争的平台,创造了投标人采用企业定额自主报价的机会。
过去我国的施工承包企业在计算工程造价吋,长期依赖国家工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预算定额(或消耗量定额)。事实上,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预算定额(或消耗量定额)从消耗量水平上看,不可能与某一具体施工承包企业的施工技术管理能力完全相符;从生产要素单价水平上看,也不反映企业综合生产经营能力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计价也是不合理的。
合理的工程计价应该使价格具有企业的个性、符合企业的个别成本,使价格体现市场竞争的实际,把市场信息反馈给施工承包企业,有助于施工承包企业知已知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实力。
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能够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把工程所具有的定价权交给了承包方,并通过市场竞争决定工程价格,从而对双方产生真正的激励作用,使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能讲究投标策略,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6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的作用机制在于招投标过程中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他们共同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发展与完善,推动与国际惯例加速接轨。作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因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为机制的产生和发挥作用创造一个合适的空间。而承包商工程“报价权”的回归和“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原则的确立,进一步增加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理性。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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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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